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陵川县人民检察院 王江利 张 莘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等重要职责。但从近年来检察系统内政治巡察和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调研情况来看,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只有直面这些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才能真正打造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从根本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应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放松。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基层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可靠保证,是党执政的力量源泉和根本依托。只有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我们党才会有力量,我们国家才会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突出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四种危险”(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我们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更好地承担起新时代的伟大历史使命。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基层检察院党组织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建设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组织和党员能否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关系到党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等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贯彻落实,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证检察任务顺利完成,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保障。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上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山西省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形成《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调研督导情况报告》;晋城市院已经完成对泽州县院、阳城县院等4个基层检察院的政治巡察,形成《晋城市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问题清单》。结合山西省院《调研督导情况报告》、晋城市院《问题清单》指出的问题和基层院党组织建设实际情况,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少数基层党组织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对党建工作理解不深,没有真正认识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认认真真去抓党建的意识不强,在党建工作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对党建工作被动应付,往往是上级部门安排什么,就被动落实什么,主动创新开展党建工作不多,党建工作水平不高。
(二)少数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严格。主要表现为: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经常、不够好,存在搞形式、走过场以及实际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自我剖析时谈工作情况较多,谈思想认识较少;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生活难落实,因离退休党员居住分散、家庭事务、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集中组织学习。
(三)少数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不扎实。主要表现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少数党员干部没有起到示范表率作用;对党员的教育形式单一,仍以读报纸、学文件为主,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形式单一枯燥,缺乏新意,吸引力不够,党员政治学习笔记纪律不规范;政治理论学习和检察业务联系不紧密,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出现“两张皮”,办案中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方面还有欠缺。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并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基层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引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政治属性是党组织的首要属性,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建设必须要把政治功能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和“政治功能”,第一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这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和灵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就要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就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好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切实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这一政治方向,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要全面认识、深刻把握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真正认识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检察机关不仅是司法机关、政法机关,也是政治机关”,真正用政治标准、政治方向去衡量工作,去检验工作的效果,永葆政治本色,确保把基层组织建设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要强化政治学习,从源头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一系列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做好成果转化,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和检察工作各方面,把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工作、政治任务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充分发挥党建在中心工作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要善用政治智慧,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同时,善于发挥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既善于运用政治思维处理具体案件,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把握宏观大局,真正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他强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
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要用好组织生活这个常态化制度化手段,创新方式方法,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又不断强化组织生活的活力,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坚定不移抓党支部建设,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把警示教育、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常见的组织生活形式,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党员读书交流会、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干部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不受侵犯。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通过谈心谈话、约谈函询、听取汇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形式,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为契机,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集中治理一些党员庸、懒、散、慢、拖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着力提升管党治党水平和能力。要创建党建品牌,以党建工作某一领域为主,探索形成具有时代特点和要求的党建工作新机制和新载体,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有形象的党建品牌。同时,切实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吸引和凝聚党员群众,为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注入生机与活力,形成工作和创新亮点。
(三)注重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是党组织的基石,是党的执政形象的具体体现。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关乎到我们党的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干部要苦练“八大本领”,成为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武林高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就必须始终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工程,特别是要抓好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充分发挥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在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和决策的同时,独立负责地抓好分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积极创新激活党员活力的载体,搭建党员在岗位上创先争优的平台,引导党员干警主动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切实起到党员的先锋示范和凝聚带动作用,努力在平凡的工作中作出不平凡的成绩。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地清除腐败分子,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党员队伍,使党员队伍整体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不断得到提升。
版权所有: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