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我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瑞敏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都黎庆主持会议。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组成员李理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5点意见建议。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苏万里应邀出席会议。
段瑞敏指出,2017年,我院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也存在着诸如管理不够严格、思想不够重视、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和不足。
段瑞敏强调,2018年,我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着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为陵川检察稳步向前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一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继续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尊崇党章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二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以优良作风和严明纪律管党治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展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纪律教育;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时刻警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认真落实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省院《关于规范党内谈话工作实施“五谈”暂行办法》和市院《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实施意见》,准确用好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手段,强化日常性监督执纪问责。三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自身司法腐败。要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全面从严治检长效机制;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完善线索处置机制,健全公开通报机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等“三个规定”;要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与检务督察有机结合起来,结合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认真进行“回头看”,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要做到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要把扫黑除恶同自身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坚决查处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段瑞敏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取得新成效。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于担责、勇于担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要层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省院《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构建“五责”链条体系暂行办法》和市院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2018年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细化落实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把工作任务具体到每个部门,做到人人有压力,层层抓落实。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来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要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努力做到同向发力,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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